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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端多终端自适应网页开发模式

前端多终端自适应网页开发模式

智能移动终端大爆发的现阶段,手机访问网页已经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使用习惯,开发自适应网页大势所趋,实际上无论改造还是开发本身并不复杂,但是掌握更好的开发模式会使得你编写页面更加高效快捷

关于自适应网页

所谓自适应网页,通过屏幕的宽度实现加载对应的CSS样式表,提高移动终端的访问体验。
自适应网页主要用于解决,PC网页在移动端显示出现字体过小、模块错位、浮动遮挡等不良体验。
实际上网页无论是否进行了自适应,通过手机/平板等移动终端都是可以访问的。
但是对网页做移动端自适应适配,在如今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
自适应三要素

自适应网页开发简单归纳为以下三大要素:

  1. 选定关键屏幕宽度判断
    当你要开始进行自适应网页开发的时候,你需要在内心中有大致的布局,明确需要开发几套自适应的配套模板。
    然后通过指定min-width and max-width(选定关键屏幕判断)进行CSS覆写。
  2. 宽高尽量使用百分比 自适应网页更多的时候是为了给移动终端带来更好的访问体验,但是移动终端的种类繁多,特别是屏幕尺寸应有尽有。
    你不可能对所有的宽度都开发模板,那样工作量太大而且没有意义。
    因此如果对元素的各项px属性均指定为百分比,就可以一套自适应模板适配于各类尺寸的屏幕中。
  3. 遵循代码聚合的原则
    开发自适应网页需要覆写大量的CSS,在开发过程中尽量规划某一个区域专门进行代码编写。
    否则将有可能出现大量冗余样式(特别是大量冗余的屏幕尺寸判断语句)以及样式冲突,对于后期调试极为不利。

自适应开发方式

实际上自适应开发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。
其麻烦并不在于技术,而是对整个网页的CSS样式进行重新编写,这是一个比较浩大的工作。
那么如何进行自适应开发呢?
首先网页的head区域要标注一个这样的viewport元标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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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!DOCTYPE html>
<html lang="zh_CN">
<head>
    <!-- 网页的宽度自动适应手机屏幕的宽度 --> 
    <!-- width=device-width :表示宽度是设备屏幕的宽度 --> 
    <!-- initial-scale=1.0:表示初始的缩放比例,1.0就是占网页的100% -->
    <!-- minimum-scale=1.0:表示最小的缩放比例 -->
    <!-- maximum-scale=1.0:表示最大的缩放比例 -->
    <!-- user-scalable=no:表示用户不可以调整缩放比例 --> 
    <meta name="viewport" content="width=device-width,initial-scale=1.0,maximum-scale=1.0,minimum-scale=1.0,user-scalable=no">
</head>
</html> 

传统CSS覆写

在原来的CSS文件中增加覆写,举例说明。
案例已经完全包括了自适应开发中应用到的所有方法,比较简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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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*原始的网页样式*/ 
.container {
    width: 1200px;
    margin-right: auto;
    margin-left: auto;
    padding-left: 15px;
    padding-right: 15px
}
/*当屏幕宽度小于等于991px时,一般多为手机*/ 
/*className为container的元素宽度为100%*/
@media (max-width: 991px) {
    .container {
        width: 100% 
    }
}
/*当屏幕宽度大于等于992px且小于等于1099px时,一般多为平板*/
/*className为container的元素宽度为90%*/
@media (min-width: 992px) and (max-width: 1099px) {
    .container {
        width: 90%
    }
} 
/*当屏幕宽度大于等于1100px时,常规电脑*/
/*className为container的元素宽度为1100px*/
/*此处用于举例,实际这个样式是多余了,默认就是>1100px*/
@media (min-width: 1100px) {
    .container {
        width: 1100px
    }
} 

关于CSS覆写

我们将根据CSS样式渲染生效原则,在这里简单提一下

浏览器缺省 < 外部样式表 < 外部样式表类选择器 < 外部样式表类派生选择器 < 外部样式表ID选择器 < 外部样式表ID派生选择器 < 内部样式表 < 内部样式表类选择器 < 内部样式表类派生选择器 < 内部样式表ID选择器 < 内部样式表ID派生选择器 < 内联样式

关于这么多种样式生效类型,就不一一介绍了,这属于CSS的基础。

完整CSS覆写

定义一个全新的文件,与原来的CSS样式文件互不干扰。
值得注意的是,自适应的样式表一定要放在原始样式表的下面。
CSS样式渲染生效还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,后者覆写前者(或者又称为距离元素最近的样式生效)
这种方式与传统方式的差异在于不需要指定大量的@media标签在CSS文件中,与源CSS样式表分开,易读性高。
在开发的时候就和正常编写CSS样式一致,更为高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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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!DOCTYPE html>
<html lang="zh_CN">
<head>
    <!-- 原始的样式表 -->
    <link rel="stylesheet" href="/static/css/index.css">
    <!-- 当屏幕宽度低于768px时会加载这个CSS文件 -->
    <link rel="stylesheet" href="/static/css/mobile.css" media="screen and (max-width:768px)">
</head>
</html> 

结尾小结

实际开发中更加推荐使用第二种开发模式:

  • 不需要指定大量的@media标签(判断屏幕宽度)
  • 保留的编写CSS样式表的习惯
  • 对于需要适配多种尺寸终端,只需要引用指定的CSS文件
  • 对于旧版网页改造无需破坏原有的样式,直接引入新文件即可